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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基金会章程.doc

上传人:sanyuedoc2018 2020/10/26 文件大小: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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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基金会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学教育基金会章程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中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湖南省阳浏市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 本会属于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奖教奖学、扶困助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第四条 本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捐助。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长沙市教育局。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阳浏市圭斋东路81号阳浏市第一中学内。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会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1、接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2、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管理基金,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3、扶助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学生和教师,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全面发展、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4、改善学校教育设施和办学条件。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 本会由理事7名组成,理事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1、热爱本会工作。2、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3、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4、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1、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2、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3、罢免或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4、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1、参加理事会议,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对本会各项重大活动发表意见,进行表决。3、认真履行职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完成理事会分配的工作任务。第十二条 本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修改章程。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决定重大业务活动和工作计划,包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4、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7、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9、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10、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并需提前xx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过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可有效:1、章程的修改。2、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活动。4、基金会的分立、合并。5、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第十六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1、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3、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2、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3、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第二十一条 本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会有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区域内有较大影响。2、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 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不担任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