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PSC评分体系的原型理论阐释
杨万兵赵燕
提要: 文章认为,普通话的音质音位、调位和普通话水平是原型范畴,目前PSC对语音评判的“正确”“缺陷”“错误”的评分模式和三级六等的等级划分符合语音及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原型范畴特征,文章还解释了等级划分的语言学基础。
关键词: 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体系;原型范畴理论
目前PSC(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体系主要体现在“正确”“缺陷”“错误”的评分模式和三级六等的等级划分,对这样的评分体系已有学者从语言学角度进行阐释,本文拟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原型理论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一、关于评分模式的讨论
目前,PSC对普通话语音的评判,普遍实行“正确”“缺陷”“错误”的评判模式,这是一个易于表述而不易统一操作的标准。王渝光先生(1997)提出,应从音位学角度考虑,对同一音位的自由变体,任何一个读音都算正确;对条件变体,读准确了,算正确;在同一音位内由这一变体读为另一变体,算缺陷;这一音位变体读为另一音位变体,算错误;并指出,任何音位的自由变体或条件变体,其实际读音总有一定范围,只有偏离正常范围,才可算缺陷,而如果引起意义改变或根本没有这样的发音,就该算错误。张传曾(1998)认为,应该从音位学“是否区别意义”角度,对“缺陷”与“错误”进行界定,可以提高“测试的可操作性”。刘俐李(2001)从音位学角度,将“错误”界定为“音位错”(音类错),“缺陷”为“变体错”(音值差),并进一步将“缺陷”分为音值差异,评分时可以忽略不计;音感缺陷,评分时计为
“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总的来看,以上讨论都是从语言学内部,紧紧抓住音位学这条“纲”,从一定音位所允许的范围来判定某读音是正确、缺陷还是错误。音位学是从社会属性角度研究语音的科学,它能揭示语音的本质特征,描写一定语言或方言的语音系统,因而,从音位学角度对一定语音进行评判,以是否别义及是否属于一定音位为标准,符合语音的本质特征,在实际测试中也是科学的,可行的。除此之外,我们能不能从语言学之外的一个视角来观察、解释?在语言研究中,如果能超越语言现象本身又能从别的视角对之进行合理的解释,则其合理性、科学性将得到更多的证明,同时也可促进研究的发展。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支配下,打算运用原型理论对目前PSC评分体系进行解释,以期找到更多的理论支撑。
原型范畴理论及其对音位的意义
原型范畴理论在尼采、詹姆士尤其维特根斯坦、罗杰·布朗(Roger Brown)和罗施(E. Rosch)等的努力下,逐渐形成一个成熟的理论模型。该理论认为,范畴不一定能用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条件来下定义,在区别一个范畴时,没有一个属性是必要的。它以某些典型成员为中心,其他成员依据其与典型成员的相似程度而归入该范畴,在该范畴中占据典型性不同的位置。这种范畴理论的特点是:确定实体范畴内涵的属性和数目是不确定的,相对于人的认知需要而有所变化,这些属性不是非此即彼,而经常是个连续的标度;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不固定的;存在中心、重要的区别属性和边缘、非重要属性之分,中心属性有更大是区别性,边缘属性与临近范畴相交叉,同一范畴内的成员在说话人的心目中地位并不相等,有典型成员与非典型成员之分,这些成员享有部分共同属性,形成家族相似性。(参见袁毓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
在原型范畴理论中,原型被认为是人们对世界进行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概念的建立以原型为中心。原型范畴具有非对称结构,即其成员是非对称的,一些成员比另一些成员更具有代表性,具有特殊的认知地位。
特征范畴和原型范畴的范畴化过程,都离不开人的认知参与作用,是由于人们对事物特征认识不同而形成不同的范畴化结果。根据上述理论,结合音位学实际,我们可以作如下分析。
作为一定语言或方言中能够区别意义的最小语音单位的音位,其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对立、互补和语音相似原则,以此确定一定语言或方言的音位系统。大体说来,对立原则可以将不同音位、同一音位的自由变体分开,互补原则可将同一音位的条件变体分开,而语音相似则保证属于同一音位的各音素音感相似。根据以上原则划分的音位系统各音位之间,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也具有一些区别特征,如在普通话音位系统中,/p/与/p‘/,以“双唇、闭塞”为共同特征,以“不送气:送气”为区别特征。在一定语言或方言的音位系统中,一定音位以自己的所有发音特征形成自己的个性,并以区别特征与别的一定音位相区别,以共同特征与别的一定音位相联系,所有音位共同构成该语言或方言的音位系统。根据上述原型范畴理论,我们可以认为一定语言或方言的音位系统是一个原型范畴,具有家族相似性。这点认识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颇具意义,可以帮助我们在PSC中明确一个个具体的音位,分辨音位的同与异,从而判定某一发音是否属于某一音位。
对于拥有两个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