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
前言
税收改革动态分析
1 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税收改革新动向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时刻。快速稳定增长的引擎正在发生转变,出口与投资需求扩张受到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制约。
十八大后中国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进一步落实减税政策。
减税规模应有多大? 2012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110740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增收11175亿元。;%,%,减税空间很大。
2、怎样深化财税改革“营改增”?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又有10省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进入“营改增”行列。财政部长谢旭人撰文阐述了2013年财政工作目标和重点。他指出,2013年,财政部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抓紧研究全国试点的方案; 按照国务院明确的税制改革三原则,上海成功实现了“1+6”(1个大行业和6个小行业)试点行业“营改增”的税制转换。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形成“1+9”(1个大行业和9个小行业)模式。
3、房产税改革动态
2012年1月28日起,重庆和上海两市开始对个人住房房产税进行改革试点。但时至今日,其他地区尚未跟进。
许多国家和地区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4、个人所得税改革动态
从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进一步提高,税率表也作了调整,对中低等收入者确实起到了较为良好的减税效果。
改革的方向是将家庭生活中收入比较稳定的项目作为综合的项目,实现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并且考虑家庭人口、赡养、抚养、就业等个人情况进行扣除。
第一部分、2012年以来最新税收政策及账务处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年第1号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具体账务处理:
增值税报表编制方法:
2、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开票、账务处理、报表填制)
3、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开票、账务处理、报表填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