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国有净资产增值收益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整体改制和并购重组浦沅集团有限公司总体方案批复》(湘政办函〔2003〕98号)总体精神和基本原则制订本次员工股份奖励分配方案。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奖励目的
本次奖励的目的是根据国办发〔2002〕48号文的精神,本着更好的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而进行的。
11>.2 奖励原则
本次股份奖励遵循以下原则:
(1)重点对在建机院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2)兼顾其他人员的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岗位对建机院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二)奖励股份分配办法
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奖励
资格确定标准
本次奖励将对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曾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对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其科研成果贡献作为资格确定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主要负责及参与了重要科技成果的研发;
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高级技术岗位任职。
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其业绩贡献作为资格确定标准,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在建机院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策性经营管理作用;
在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有过重要贡献;
现阶段担任重要的经营管理职务;
本次股份奖励依据以上资格确定标准,由党政联席会选取20名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及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其不同贡献,予以相应奖励额度。
本次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股份奖励占总奖励股份的 xx%,为***股。
根据上述人员资格确定标准及奖励办法,将本次股份奖励中20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列表如下,对这些重点奖励人员的资格说明见附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所任最高职务
技术职称
奖励股份数额
资格说明
(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