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违章施工处罚条例(对个人)
未办好“工作票”进站或进站内施工及随拿站内的工具仪器使用,造成严重的事故苗头。(100元)
随意触摸损坏基站内未属本项目施工的运行设施。(100元)
进站穿着劳保用品不整齐如:打开衣扣、未配带胸章及安全帽等,造成不良影响。(50元)
随意使用基站运行设施(机框内)的电源插头及开关。(50元)
施工过程遇到疑点及须更改线路未向管理人员反映及有关负责人同意自行施工。(50元)
施工人员没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50元)
在有电的线路或用电设备侧作业时未设专人监护及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自行操作。(100元)
布线不整齐、接线马虎、绝缘不可靠、留有人或物体可以碰触的裸露带电部位。(50元)
使用流动电源拖板的电源线随意绑、挂柜架或金属构件上。(30元)
使用完的各种流动电动工具未切断电源便收拾工具。(30元)
管理人员到施工场地要清晰了解周边一带的网线走向,对外施工队工作前未作现场的电气设施详细介绍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的防范进行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就安排施工。(100元)
施工过程管理人员未起到监管督促作用并离开现场。(100元)
高压电缆槽进行施工遇混凝土或大石使用风炮打炕的。(100元)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未完成下列措施的:
停电②验电③悬挂安全标示牌、三相接地④装设安全栅栏(100元)
15、任何工作人员发现违反本规范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苗头,不制止、不反映的。(100元)
16、在杆上、高处作业未做好有效的安全措施如:系好安全带、专人扶梯、传递工具材料用绳索、袋。(100元)
17、施放网、导线与运行中的低压导线交叉或跨越未采取防止磨破相互线绝缘措施。(100元)
18、施工的流动电源拖板、电动工具未作工作前的检查,如:漏电开关不起作用、插头不齐全、电源线外皮损坏、外壳没可靠的接地等。(50元)
19、施工现场未配备所须的安全防范标志。(50元)
20、在带电的设备上使用钢卷尺、钢直尺及其它金属导电工具。(100元)
21、每项工程施工前未对施工队各成员签安全技术交底表的。(50元)
22、进入深坑暗道工作前,负责人未作检查进入处是否积聚有可燃或有毒气体、通风是否良好并未作排除措施使进入施工。(
100元)
打开手孔井穿、放光缆及井内线路做保护期间,井侧未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0元)
施工作业未戴安全帽、着反光衣和穿拖鞋工作。(50元)
在人孔井下作业井上未设监护人,起不了预防持发事故,达不到出现问题时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100元)
材料及大工具到现场卸下来未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摆放。(B类 300元)
光缆在施工现场收放未打8字及未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摆放。(50元)
在光缆架设收放过程打折、曲造成光缆有损害的。(1000元)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不齐全。(50元)
使用流动电源板未设漏电开关及完善的插座、插头。(50元)
操作使用熔纤及测试仪器,未有对使用的仪器电源输出、输入进行检查,导致损坏器材的。(500~1000元)
使用熔接仪具及测试仪器的时候粗暴操作,未按仪具使用细则造成某部位的损坏。(300元)
汽油、酒精、漆油及挥发性易燃液体使用不谨,密封不严造成损害,携酒精外出工作未用完的酒精保管不善到处乱放未放回原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