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商标许可协议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商标;鉴于被许可方期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注册商标”是指本协议附件一所指在中国商标局注册登记商标,该注册商标编号为_________。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企业,或该企业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被许可方”是指中国_________企业,或该企业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协议产品”是指协议附件二所列产品。
1.5 “净销售价”是指协议产品销***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余额。
1.6 “协议生效日”是指本协议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 协议范围
2.1 依据以下条款要求,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注册商标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协议产品时使用。协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协议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是不可转让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协议使用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她人销售协议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 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域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它地域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她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它地域出售协议产品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 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相关资料,包含注册商标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资料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2.4 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协议产品或在协议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依据要求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企业_________年”或其它许可方要求标志。
第三条 协议价格
3.1 根据第二条要求内容和范围,本协议采取分成方法计算使用费,计价货币单位为_________。
3.2 本协议使用费计算时间从协议生效之以后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十二个月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结算日。
3.3 使用费按当年度协议产品净销售价计算,分成率为_________%。
3.4 在使用费结算以后_________天之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正确汇报,说明被许可方上十二个月度协议产品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协议附件三。如发觉汇报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汇报_________日内提出质疑,被许可方应立即更正。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协议第三条要求使用费,被许可方将经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货币为_________。
4.2 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按第3.4条要求发出书面汇报后应立即开含相关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_________美元给许可方:_________。
4.3 按本协议要求,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被许可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可方有权从上述支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