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空调采购和安装协议
协议编号:
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协议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置 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乙方供给、安装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协议附件一。本协议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定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协议约定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造成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则在包干总造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降低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降低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方案,造成工程量增加,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造成工程量降低,降低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依据本协议约定方法计算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方法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 原厂生产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确保产品安全性能,不然所以造***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原因除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不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她人进行维修,产生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乙方维修不立即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约定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 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输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日内乙方完成协议项下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协议约定工期延误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成8小时以上;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超出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
④、不可抗力;
⑤、因和其它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不然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负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
四、 交货方法及费用:乙方负责运输产品至协议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 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法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和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负担拖延交货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