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0kV 公用开闭所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10KV 公用开闭所是 110kV 变电站 10kV 母线的延伸,用于
10kV 电力的接受与分配,具有转供负荷的功能,能够有效地解
110KV 变电站出线间隔不足和出线线路过长的问题,在区域配电网中起到电源支撑、分配的作用。
一、 10kV 公用开闭所选址原则
1.10kV 公用开闭所(以下简称“开闭所”)的选址应依据依法批准的城市中低压配网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2.开闭所设置应体现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尽量减少占地,
宜结合工业、商业、办公类建筑以及地块内公用配套建筑统一
建设。
3.开闭所的位置由供电部门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
进行选址,并确定进出线路路径或电缆通道。开闭所应沿市政
道路布置(距道路红线距离不宜大于
50 米)、用电负荷中心区
设置。原则上应沿市政道路按
1 公里
1 座开闭所并预留开闭所
的进出线排管路径,同时与市政道路供电排管合理衔接。
4.对于成片开发建设地块,在解决该地块供配电设施的前
提下,达到 1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或 5 万平方米用地面积或地块
沿街面长度达 200 米的开发地块,需另设置一座公用开闭所。
5.对于开发地块相对分散,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地块,由规
划
部门和供电部门依据中低压配网规划并结合该地块的用地
功能和电力负荷,确定是否布设。
6.开闭所独立设置时,一般采用两层布置,也可采用单层
布置。单层布置每座开闭所基地面积约
375 平方米,尺寸为
15
米×
25
米(长×宽);双层布置每座开闭所基地面积约
149 平
方米,尺寸为
米×
米(长×宽)。
开闭所选址应考虑设备运输方便,并留有消防通道,设计时应满足防火、通风、防进水、防潮、防尘、防小动物、防震、防噪音和防爆等各项要求。开闭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对设在客户内部的公用配电装置应与客户的其他设备(或其他性质用途的用房)以防火墙形式隔离,并具有独立门户。
地下开闭所的特殊要求:
(1) 地下开闭所正上方不宜为居民住宅, 同时应满足环保要
求。
电缆在进入地下开闭所时, 应设置过渡井 ( 沟 ) 及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
开闭所的层高为室内地坪以上梁下净高,
米。若有管道通风设备或电缆沟的还需增加通风管道或电缆沟
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