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36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百里登峰 2020/11/16 文件大小:3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工会经费代收管理
办法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总工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 总 直 属 基 层 工 作 委 员 会: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经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
会讨论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 。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和保障缴
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
金的复函》(湘政办函〔〕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二条凡湖南省总工会委托湖南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
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湖南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管 理,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
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辖,由缴 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总机构 和分支机构分别缴纳,由总机构汇总清算。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 议的,由上一级总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
系 统 管 理
第五条 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
方式纳入税务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 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和催报催缴的力度,实行“税费同
管、税费同查”,做到依法依规征收
第六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应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席会 议制度,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总结代收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代
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推动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代收标准及范围
第七条 工
会经费缴纳标准: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
会筹备金的复函 》“本省范围内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
组织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或工会
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规定执行。尚未执行本规定的要积极
创造条件,逐步由部分代收过渡到全额代收
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
资总额的确定按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 统计局令〔 1990〕第1号)和有关劳动工资统计新增指标的解释 等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计算在用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内 。
第八条 工会经费代收范围:
(一) 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及其各种形式的分支机构。
(二) 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省
总 工 会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夕卜) 。
(三)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 工会和中国金融工会的单位,其应上缴各级地方工会的工会经费
由 地 方 税 务 机 关 代 收。
(四) 开业或设立满 1年,经县以上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仍 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
第 三 章 代 收 程 序
第九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采取和税收征收管理
同步的方式进行,按月征收,年终结算。
(一)申报。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