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门店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一、 考评目的
为激励门店员工努力冲刺营业业绩,强化利润为首观念,督促门店管理人员加强 QSC作业
管理,持续提升顾客满意行为,稳定人员培育及公司发展,特拟此绩效考评办法。
二、 绩效分类
根据门店工作职能分为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
三、 考评办法
(一)经营绩效
1考评指标:
以门店营业业绩与获利达成情况为衡量指标
2适用人员:
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当季值勤时数在 530个工时以上(原则上试用期及兼职员工除外)
3、考评周期:
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核算(季度周期为每年 12-2月、3-5月、6-8月、9-11月)
4、考评标准:
门店根据每月营业目标进行业绩冲刺,以季度为单位进行业绩及利润达成核算,核算公式如下
达标
段位
季度业绩达标率
利润达成
绩效奖金计算
A段
100%-110%
当季整体费用未超
出预算,利润达标
(当季当店实际达成业绩-当季当店目标业绩)*当季当
店平均毛利率*10%
B段
110%-120%
当季整体费用超支
控制在预算额5%
内,利润达标
(当季当店实际达成业绩-当季当店目标业绩)*当季当
店平均毛利率*20%
C段
120%以上
当季整体费用超支
控制在预算额 10%
内,利润达标
(当季当店实际达成业绩-当季当店目标业绩)*当季当
店平均毛利率*30% — 20000元封顶
5、考评说明:
绩效奖金是以业绩达成及利润达成双重前提进行核算的,其中利润达标受限于费用超支情况 (具体标准见上表),任一指标未完成即视为无经营绩效奖;
费用超支如因非店铺管理因素造成费用增加,如店铺整修,税费增加等,需重新业绩调整目 标;
如因非店铺管理因素造成费用减少,如拓展部门谈判租金优惠,财务部门谈判税金减免等, 在绩效奖金核算时需对费用还原后再行核算;如因店铺人员努力所得使店内费用缩减的,核算 绩效奖金时不必还原费用;
绩效奖金于每季结束后,以次月财务部门发出的店铺利润分析表为核算标准,于隔月同薪 资一同发放,如针对核算数据有异议的需于当月 20日前报备直属主管查核;
因绩效奖金领取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者个人自行承担;
核算绩效奖时,因上季奖金发放产生的成本挂账造成当季费用超支可不计算在内;
6、分配标准
分配比例
职阶
发放倍比
(单位:每人)
正式全职店员
1
副店
3
店经理
5
分配说明:
奖金额为单店奖金,以店内符合领取资格人员数进行分配领取,原则上副店领取额为正式
职员3倍,店经理为5倍;当季值勤天数未满530个工时的员工,该项绩效奖金额折半,折取
之奖金额分配于店内其他员工;
举例试算
假设A店本季度符合要求领奖金人数为 6人,其中店经理1人,副店2人,正式全职员工3人,
本季奖金额一共为 10000元,设一个正式全职服务员领取奖金额为 x,则奖金分配计算为 5x+3x*2+x*3=10000元,得出x=714元,则正式全职服务员一人分得奖金 714元,副店分得奖金
2142元,店经理分得奖金约3570元
(二)管理绩效
1、 考评指标:
以门店营运管理工作成效为衡量指标
2、 适用人员:
门店店经理级、副店级员工,当季值勤时数在 530个工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