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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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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I GB 2760- XXXX GB 2760-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GB GB GB 2760 — 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1-04-20 发布 2011-06-20 实施目录前言……………………………………………………………………………………I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 附录 A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3 表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4 表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95 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 99 附录 B 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100 表 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101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102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118 附录 C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162 表 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许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2 表 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164 表 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 …………………………………………………………………………..168 附录 D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175 胶基及其配料允许使用的物质名单……………………………………………………...…...175 附录 E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177 附录 F 食品分类系统………………………………………………………………178 表 食品分类系统…………………………………………………………………………………………….178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GB2760-2011 I 前言本标准代替 GB2760 — 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本标准与 GB 2760 — 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 2007 年至 2010 年第 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GB2760-2011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 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最大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 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国际编码系统( INS )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中国编码系统( CNS ) 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 E )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应掩盖食品***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