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管理机构及责任制
9月3日
XX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管理机构及责任制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发生,保障师生职员身体健康,依据《中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机构:
组 长:XXX
组 员:XXX XXX XXX
兼职安全管理人: XXX
具体实施措施:
第一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关键议事日程,定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必需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方面整改。
第二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领导下,全方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置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相关政策、方法及制度落实,推行监督检验职能。
第三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 学校以多个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培训。
第六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预防事态扩大,并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要求,不推行或不正确推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根据相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八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责任人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置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责任人及监督员责任:
1.未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验,或检验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验出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验,有渎职行为;
4.未立即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
5.对职员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责任人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和检验、自查;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觉食堂有违反要求行为而不给予立即纠正、阻止。
3.不立即传达上级相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要求,造成工作出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