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筹资执行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筹资执行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在经营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小筹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筹资执行相关的所有人员。第2章筹资执行管理第3条筹资方案的审核批准筹资方案的审核批准参照《筹资授权批准制度》。第4条筹资合同或协议的拟写、审核 。 ,需由拟定合同人员的上级领导逐级审核并报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 ,否则视为渎职。 ,需按照原程序审核、批示并做好书面记录。第5条收取资产 ,在规定时间内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收取借款本金。 ,出纳人员需及时核实筹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否则出纳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 企业的会计人员需及时检查贷款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确保与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保持一致。第6条保管资产保管的资产是指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部分。 ,放于专用保险柜中并做好记录,定期清点。 : (1)企业需指定人员与代管机构的人员一起将资产加封,双方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 企业需建立资产登记薄,记录存放时间、地点、期限、每张金额、总金额、编号、经手人等并定期核对。第7条记账与对账 ,及时登录总账及明细账,确保筹资信息的准确无误。 , 总账会计需与明细账分类会计核对双方账簿记录的发生额和余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科目余额表上签字确认,确保筹资业务会计记录的真实、可靠。第8条监督筹集资金的使用根据筹资合同或协议中对筹集资金的使用要求,筹资主管与筹资专员应加强监督筹资资金的使用情况, 合理调度资金,优化资金的运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第3章附则第9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第 10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