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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样稿.doc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20/12/4 文件大小: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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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样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起源:智豪刑事律师网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著名律师张智勇释义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定义: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有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犯罪组成:
本罪所侵害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正常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行为。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行为具体方法多个多样,有是有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她人提供伪证;有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是有意歪曲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要求;有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等等。枉法裁判们必需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这里是广义概念。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行为必需达成情节严重才能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行为,但还未达成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
依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施行《相关人民检察院直接收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要求》(试行)要求,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法人或其它组织财产损失重大;
(2)枉法裁判,引发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
(3)伪造相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
(5)其它情节严重情形。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组成本罪关键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审判人员,因为只有她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含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需出于有意,即明知自己行为违反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组成本罪。假如因为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组成犯罪,应定玩忽职守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认定
(一)本罪和徇私枉法罪界限
本罪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以后者发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
(二)行为人贪赃枉法而实施本罪行为或为达成枉法裁判目标进行暴力取证、指使贿买证人提供伪证,又会触犯她罪如暴力取证罪、妨害作证罪等,这时属于牵连犯罪,应以组成重罪从重处罚,不实施并罚。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有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尤其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