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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一通三防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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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一通三防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sunhongz9 2020/12/10 文件大小:9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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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一通三防实施细则.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 煤尘、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 管理规定,结合本矿的矿井条件、实际情况,特制订长治联盛太 义掌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第 2 条 本矿“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实际,重科学,
严管理,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不断巩 固和提高本矿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高效和文明生产。
第 3 条 本规定适用于长治联盛太义掌煤业有限公司的安
全生产,特别是“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第 4 条 本矿各生产管理部门、通风管理部门、安全管理
部门必须依照本规定,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管理、监 督和技术服务。发现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做法,依照本矿的 有关处罚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二章
般规定
第5条
本矿设立以矿总工程师为主要负责的“一通三防”
领导机构和相应的管理机构,设立通风科,配备足额通风管理员、
***检查员、井下监测监控管理员、消防和洒水管理员、防尘和 职业病防治管理员、地面监控室值班员等,实行岗位责任制,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 6 条 我矿的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
上学历毕业、 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 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其“ 通三防”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由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 2 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并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 7 条 我矿必须建立健全和实行“一通三防”工作责任
制,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 通三防”技术管理,其它副矿长、 科队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 “ 通三防”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通风管理员、***管理员 、井下监测监控管理员、消防和洒水管理员、防尘和职业病防治 管理员、地面监控室值班员对相应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 8 条 矿属各“一通三防”管理部门、干部、职工负责
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和管理,其它管理部门、干部、 职工根据各自职能对“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安检站负责“一通 三防”工作的安全监管。
第 9 条 “一通三防”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参加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业务培训和资格培训。
第 10 条 本矿必须建立健全和执行以下“一通三防”管理
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
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4、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5、
矿井***检查制度;
6、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7、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8、
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9、
矿井测风制度;
第 11 条 每年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以“
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 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 12 条 每年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 做到“专
户存储,专款专用” 。用于“一通三防”方面的经费,不低于提取 总额的 50%。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使用安排,首 先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火灾防治、综合防尘、 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
第 13 条 坚定执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我矿的“一通三防”工 作水平。
第三章
第一节 通风系统
风,井下配电室、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流 直接通入矿井主要回风巷中。每个采区、回采工作面按规定设计 和施工专用回风巷,矿井建设优先施工通风工程,优先形成全风
压机械通风系统。
第 15 条 采区、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
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回采工作面必须构成完整的 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 采空区或冒顶区。
第 16 条 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串联通风,必须采用串联通
风时,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三个及以上的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
第 17 条 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的全风压
供风量和***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第 18 条 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
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 19 条 矿井准备新采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之前的串联通
风安全措施和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的安全措施必须报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
第二节 通风设施
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必须可靠,严禁擅自拆除通风设施或改变 通风设施的状态。
第 21 条 制定切实可行的通风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