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湘潭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doc

格式:doc   页数:12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湘潭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doc

上传人:1954311756 2014/6/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湘潭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湘潭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评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评选奖励办法》和潭办发[2004]60号文件规定,定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我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励名称、级别、颁奖单位
本次评奖名称为“湘潭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受中共湘潭市委、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市委、市政府颁奖表彰。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评选表彰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决策、社会服务和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社会科学成果,同时首次评选表彰在社会科学基础及其应用理论研究上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社会科学推动湘潭哲学大发展大繁荣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社科工作者。
(二)本次评奖重点向研究湘潭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社科成果倾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市评审委立项并已结题的成果。
(三)坚持以成果的质量为依据,以本方案规定的评奖标准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
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评奖范围
凡我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自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下列社科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参评。
(一)被市委、市政府(含市级有关部门)采用、推广,且产生了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
(二)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编著、译著。
(三)虽系内部出版、发表,但在省以上报刊摘转、社会反响较大的社会科学著作、论文和调研报告。
(四)非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概览、统计资料、文学、艺术等作品,不属本届评奖范围;虽属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但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获省级以上或获市委、市政府科技进步奖、科技论文奖、文学艺术奖等作品,亦不再参加本届评奖。
(五)特别贡献奖评选对象为我市多年从事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普及工作的人员(含专职和非专职人员)。
四、奖励名额、等级
评奖项额及等级:本次评奖拟设奖50项;其中:特别贡献奖2名;特别奖5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30项。评选严格评审条件,宁缺勿滥。
五、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和具体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凡属本次评奖时限和条件范围内的成果,每人只能申报1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
2、集体成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原则上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而应由署名第一位作者以集体名义申报;个别的也可经该成果的所有主要研究者协商同意并签名,委托一位主要研究者以个人名义申报;以单位为署名作者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的单位申报,个别情况经署名单位同意,也可以集体名义申报。
3、符合条件的课题成果只能以该课题整体申报,不得以子课题单独申报。
4、我市人员与外市人员合作的集体成果,凡我市作者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撰写篇幅在50%以上,且征得合作者同意,可由我市作者申报。
5、已调出我市或已去世的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本次评奖范围所确定的期限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其中逝世者的成果,可由作者的继承人或所在单位代为申报。
6、著作权人或者作权归属不明确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成果,不能申报。即使申报时未发现,参评后一经发现或查明,即予中止或取消其参评和获奖资格,并由责任人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7、特别贡献奖:对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业绩突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了重大贡献者。
(二)申报时间:
申报表格均可在湘潭社科人文网。
1、成果申报:
《材料一览表》一式四份、《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成果(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2、特别贡献奖申报:
(1)《推荐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鉴定意见”一栏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成果原件三份,其他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须由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以上请提交成果和所填表格的电子文本。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须于7月20日前报送评奖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而自愿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附件,向所在市级各学会申报,由市级各学会向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推荐;尚未归属市社科联主管的市级社会科学各学会,亦按评奖条件向学会申报,由学会向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推荐;未参加学会的社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