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XUCHANG YUANDONG DRIVE SHAFT CO., LTD.
(许昌市北郊尚集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元
拟发行股数:4,700 万股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每股发行价格:【】元发行后总股本:18,7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延生先生及其配偶史彩霞女士承诺:
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
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第4年和第5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15%。在远东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
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远东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
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发行公司董事杨国军、徐开阳、葛子义、马喜岭,监事齐怀德、陈宗申,
高级管理人员赵保江、王伟、张卫民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前股东所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
持股份的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的
第2年和第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
流通限制 15%;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4年和第5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及自愿锁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远东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
定股份的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承诺 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远东公司股份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发行前,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证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
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
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东
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2年和第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远东公司股份总数的50%。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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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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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4,700万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18,700万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延生先生及其配偶史
彩霞女士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