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和提升我市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 场经济,确保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 宁市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农贸市场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 称农贸市场建设)
一、 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的要求,全面改善我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购物环境,丰富市场商品供应, 有效稳定市场价格,不断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 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与城市建设同步性原则;注重公益性原则;社会投 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引导”原则。
二、 工作目标
(一)总体F1标。 从2008年起,争取利用3年吋间,通过调整布局、优化 环境和管理升级,使全市农贸市场成为标准化农贸市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 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批发、零售和便民服务店三级农副产品网络服务的现 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新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个;新建农贸市场26个(市区:17个),改 造提升现有农贸市场41个(市区:26个),取缔不符合规划布局的农贸市场43 个(市区:39个)。新建和改造的实际数量,结合《四宁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进行调整。
(-)分期H标。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 施(三县农贸市场建设分期R标由各县政府自行制定):
第一阶段:2008年7月至12月底。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
1、 编制《专项规划》,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及政策措施。
2、 建设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个。落实建设用地和政府投资的资金渠道; 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不少于400亩,蔬菜日交易量1000—1500吨,并配套建设 5万吨蔬菜冷链保鲜系统(批发市场建设方案另行制定)。
3、 抓好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新建农贸市场4个,改造提升农贸 市场8个,取缔不符合规划布局的农贸市场11个。
第二阶段: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底。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农 贸市场建设,2009年新建农贸市场7个,改造提升农贸市场8个,取缔农贸市 场13个;2010年1月至9月底前,新建农贸市场6个,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0 个,取缔农贸市场15个。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底。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农贸市场 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
三、重点建设区域、标准和原则
(-)重点建设区域:四区农贸市场。
(-)建设标准: 《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西宁市便民菜店装修改
造标准》见附件。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三)建设原则:
一是按照每平方米服务15人的标准进行建设。海湖新区和开发区农贸市场 建设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和新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建设面积不小于 1000平方米、辐射半径1000米,辐射区内所有“马路市场”和早、夜市一律取 缔。
二是对一些现有农贸市场供应能力不足,暂时又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区域,根 据实际需要,设立便民菜店,方便群众生活。
四、运行模式
(-)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 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展地管理,区(县)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
(-)组建西宁商贸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融资和建 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供应的主渠道作用。
五、工作措施
(-)农贸市场建设责任主体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实行一把 手负责制。市政府按年度对各区、县及管委会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 核。 (二)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农贸市场建设每年在小城建项H中安 排一批,城市旧城改造屮新建一•批,房地产开发屮带建一批,市场改造提升屮调 整一批,市场辐射不到的小区建设一批便民菜店。
(三)加大对农贸市场外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早、 夜市及市场周边乱摆卖现象,保证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市场在公平 竞争的良性环境屮健康发展。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屮不履行职责、行政 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五)积极开展创市场品牌活动,强化市场业主创品牌意识。
六、政策保障
(一)市政府安排一定专项补贴或贷款贴息资金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具体办 法和标准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另行制定。
(-)按照《专项规划》,市商务局会同规划和国土部门确定农贸市场分 布点和建设用地,凡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用地必须用于农贸市场建设,不得改作他 用。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居民小区项F1时,必须按《专项规划》要求强制设置农 贸市场。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屮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H应与主体项H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