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所中层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 “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  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  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科研的后备干部应具有硕士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助理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  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  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  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  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