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油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底、数量: (单位:吨) 油品牌号数量计质量等级单价(人民币:元/ 吨) 总金额(人民币:万元) 合计标的金额(大写) 人民币: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 GB17930-2006, 柴油标准号: GB252-2000 第二条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第三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甲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乙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乙 2 方。第四条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运输方式: 到站: 收货人: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16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第五条油品验收 :甲方将油品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乙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如有异议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认可的交接计量为准。发货油品数量误差在±3‰之内的,以炼厂出库单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发货油品数量误差超过±3‰的,按双方协商确认的数量结算。 :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 GB17930-2006 , 柴油标准号: GB252-2000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双方按现行石油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取样方法按照标准号: GB/T4756---1998 执行。发生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有鉴定部门出具油品质量鉴定报告。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付款方式 3 :预付货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结清所有货款和相应费用 10工作日内,甲方开出销售增值税发票。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 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第八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国家法律规定,提交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