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再生育审批核准流程图
项目名称:再生育审批核准
实施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
公开形式:网络
公开范围:社会
公开时间:长期
申请条件:(略)
申报材料:(略)
法定时限:90日
承诺时限:6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承办科室:计生局政策法规股电话:0832-5519359
责任岗位:A岗:易秀珍 B岗:赵云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一)夫妻本人申请;(二)全户户口薄复印件;(三)《结婚证》复印件;(四)男女双方不是同一乡镇的,提供异地一方所在地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方跨省的还需提供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五)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提供《收养证》和不育证明;(六)离婚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七)丧偶再婚的,提供丧偶依据及丧偶一方的婚育情况证明;(八)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或相当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提供残疾证;(九)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提供其他兄弟姊妹的户口页及婚育情况证明。
病残儿童医学鉴定
政策性
村(居)民委员会或主管局(行)审查
村(居)民委员会或主管局(行)审查
乡镇计生办审核
乡镇计生办审查
张榜公示
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县人口计生局药具股审查
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审查
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鉴定
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定办公室审定
县人口计生局审批
同意批准的发《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不同意批准的发《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送达申请人
同意批准的怀孕三个月内凭《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到县人口计生局换领《生育证》
、
监督电话:0832-857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