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传染病汇报和处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亲密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发觉、登记
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觉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传染病汇报卡》。
(二)汇报
已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单位,在要求时间内使用该系统汇报;未开通网络直报系统单位,按相关要求经过传真、电话等方法立即进行疫情汇报,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汇报卡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可能时,应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传染性非经典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和根据甲类管理传染病时,或发觉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汇报卡经过网络直报系统汇报;未实施网络直报责任汇报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法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汇报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要求汇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疗后实施网络直报责任汇报单位应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网络汇报;未实施网络直报责任汇报单位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汇报卡。
,对漏报传染病病人,应立即补报。
(三)处理
。对传染病患者,标准上要求就地隔离诊疗,不含有隔离条件和对应救治能力单位,应将病人及其病历统计复印件一并转移至含有对应救治能力医疗机构。
。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帮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关键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人随访工作。
。帮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亲密接触者,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五)帮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宣传、指导服务和非住院病人诊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考相关要求。
三、服务步骤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健全传染病汇报管理制度。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汇报管理工作,定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
(二)传染病病种汇报、汇报卡填写等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范实施。
(三)做好相关服务统计,《传染病汇报卡》应最少保留3年。
五、考评指标
(一)传染病疫情汇报率=汇报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二)传染病疫情汇报立即率=汇报立即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
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高血压筛查
,每十二个月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居民在去除可能引发血压升高原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疗为高血压。如有必需,提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立即转诊。
,并接收医务人员生活方法指导。
(二)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十二个月要提供最少4次面对面随访。
,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猛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其它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问询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症状。
、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包含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
,对患者进行评定和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无药品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药品不良反应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需时增加现用药品剂量、更换或增加不一样类降压药品,2周时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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