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招收高中飞行学生简章
招收对象:
1、由湖北省教育机构指定区域内(武汉市、黄冈、荆门、潜江等)
2、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男性,本地户籍。
2、高中毕业生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招收条件:
1、报名者本人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献身祖国的民航事业。
2、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身高170-185厘米;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
3、背景调查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要求(民航发[2007]117号)。
4、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外语限考英语;录取按照民航总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及英语单科最低控制线确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的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
现将不适合报考飞行专业的最基本条件列入,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一、身高不足170厘米或高于185厘米;
二、体重不足50公斤,或体重明显超重或超轻者;
三、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四、明显的“O”型或“X”型腿;
五、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
六、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七、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
八、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九、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十、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十一、晕车、晕船;
十二、口吃;
十三、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十四、(C字表);做过近视屈光纠正手术者;
十五、色盲、色弱、斜眼;
十六、肺结核;
十七、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十八、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三、招收流程:
1、报考学生初检合格后由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进行体格初次检查。
2、体检初查合格者,进行学生背景调查。
3、背景调查合格者,在高考结束、成绩公布之前进行体格复查。
4、根据高考成绩、体格复查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5、高考志愿必须在提前批次志愿中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本人因身体原因或高考分数未被录取,不会影响考生填写其他专业批次的正常录取工作。
四、录取院校(东航武汉公司选送院校)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五、招生性质及毕业分配
1、本次招生为公费,即承担学费主体为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2、学生学成毕业原则上回东航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也可根据学生意愿及大东航总体调配至东航各分子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