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窗帘安装合同
甲方:北京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玉马特窗饰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共同利益,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按照保质保量的完成窗帘安装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安装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国际外环西路26号院60号楼
安装工程造价:全部安装工程为人民币:小写:16954元,大写:壹万陆仟玖佰伍拾肆元整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
材料要求:所有室内遮阳面料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采购、制作及安装。(窗帘材料:手动铝百叶。)
第二条:结算方式
甲方验收、确认后应出具正式发票,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窗帘全款(甲方验收合格,一周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三条:验收标准
乙方应保证楼层窗帘手动机构运转自如、顺畅,面料遮光效果符合设计要求,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须返工处理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维修措施和期限,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安全成品保护:施工期间,如因措施不当发生的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原成品保护乙方有责任采取措施预防,因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修复
或赔偿。
第四条:保修期限
窗帘质量保修期为叁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
第五条:违约责任
验收确认合格后因甲方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货款部分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竣工并将使用,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部分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天:附则
本合同未说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仪定附则条款。
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