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料运输管理规定
为确保井上下提升运输安全,进一步规范装封车,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各单位
严格执行本规定, 不按本规定装封车, 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并对责任人按 “三违”论处。
第一条、混装车规定
以下材料(设备、物料、杂物)可以装入同一矿车,不作为混装车处理,其他情况均为混装车。
1、枇子、撑杆、撞楔、木楔类;
2、锚杆、锚杆盘、锚网梯、轨距拉杆;
3、轨道、管子、工字钢;
4、不能复用的烂枇子、老料、竹笆、烂水泥袋子、塑料瓶、塑料袋、烂风袋等
不可再利用的杂物;
5、不使用的旧锚网、旧锚杆、栏溜槽、旧铁丝、旧钢筋;
6、回撤的设备、同一设备的配件;
7、下井的电缆、接线盒,使用的电焊机、电缆及小配件、零用件、大型工具;
8、油桶、塑料油桶等;
9、烂水泥盖板、烂砖块、矸石等。
第二条 对运送物料车辆的规定
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必须用
1 吨矿车装运,车中物料不
准高出车沿,两端应装满填平,正常情况下严禁装车过少,所装物料不得低于车沿以下 50mm。 V 型车只允许运煤、矸石、石子,否则为违章装运。
2、用花架车装料时,上层物料高出侧架不超过 100mm,平板车装料从轨面起最大高度不得超过 (支架车除外) 。各种车辆装运重量不得超过车的额定载重量,所装物料不能歪斜,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不准超过车体的宽度。
3、装运物料重量超过 3 吨或长度超过 4m的必须使用大平板车,装运物料重量少于 3 吨或长度少于 4m的不准使用大平板车装运。
4、能用矿车和花架车装运的物料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 使用平板车运输大型及
特殊物件(如管子、溜槽、轨道、工字钢、皮带、水泥盖板、长木料等)时,必须
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批。 作业规程 (措施) 中应明确工作量、 装封车形式、运输路线、劳动组织等内容;严格一工程一措施。
5、特殊物品的装运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装运。
物料装车类型明细详见附表 1:
附表 1:
物料装车类型明细表
物料
车
辆
类
型
名称
矿车
花车 “V”型车
大平板
小平板
开关车 油脂车
电缆车
煤矸
√
×
√
×
×
×
×
×
沙子
√
×
×
×
×
×
×
×
石子
√
×
×
×
×
×
×
×
水泥
√
×
×
×
×
×
×
×
管子
×
√
×
√(超 4m)
×
×
×
×
轨道
×
√
×
√(超 4m)
×
×
×
×
工字钢
×
√
×
√(超 4m)
×
×
×
×
木料
×
√
×
√(超 4m)
×
×
×
×
√(小于
√(小
√(超 50m
√(小于
胶带
于 20m
×
×
×
×
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