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指导性培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和我校研究
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
展的教学、科研和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对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如
下: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
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
各学科应在业务上提出具体的培养目标,对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
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及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 -5 年。
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般不超过 6 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设置的,其主要研究方向应列出我校当年招生的所有二级学科名称。培
养方案按二级学科设置的,其主要研究方向需根据本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列出
3-5 个富有活力且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和优势,要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实际
条件设立。为了使研究生毕业后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研究方向不要过窄,提倡学科之间相互渗透
与交叉,以发展前沿学科和新兴边缘学科。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生培养要注意拓宽基础,有一级学科的应按照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实
行学分制。课内 10 学时为 1 个学分(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除外)。各学科应根据学科特点设置博
士生课程,最低学分要求 15-19 学分,硕、博连读生最低总学分要求 53-61 学分。
10 学分
博士学位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学时 2 学分
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能够运用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深入分析当代
世界重大社会问题和国际经济政治热点问题、当代科学技术前沿问题和科技社会问题、当代重大
思潮和理论热点等,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第一外国语 120 学时 4 学分
要求博士生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
语进行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4-8 学分
根据各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在硕士课程基础上拓宽加深,本着精品课的原则开设 2 门课程。
5 学分
为加强博士生的学术交流能力及参与教学的能力,博士生须修读学术研讨课。该课程要求博
士生参加不少于 30 次的学术讨论,并结合体会写出小结。
外语课和政治理论课选修课,均可根据学生兴趣自行选修,不纳入培养计划,但记成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