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绍兴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我市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也已于去年通过,创建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从目前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源头减量工作还比较严峻,分类投放、收集的监督机制不足,分类处置利用方式尚比较单一,分类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相互之间的分工也有待进一步明确。餐厨垃圾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覆盖面不足,未做到应收尽收,处置利用方式还比较单一,相关部门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以及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运、处置全过程,采取有力的引导、推进、监督和管理措施,同时需要多元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另外,由于餐厨垃圾的处理具有更高的要求与标准,有必要做出特别规定。在总结前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餐厨垃圾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绍兴实际,经过征求各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出台了《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绍兴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
三、主要内容
《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置、促进措施、责任追究、附则九个部分,共四十七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活垃圾界定和分类。明确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其他固体废弃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二)适用范围。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组织体系。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职尽责,共同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统筹组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设施。
(五)管理流程。这是《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主要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置等各环节分别作了相应规定和要求:
:明确产品包装要求,企业、经营者、果蔬基地、市场等的源头减量义务。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分类投放的要求、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
:明确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的资质、义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相关要求。
:明确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资质、义务,分类处置的相关要求等。
(六)促进措施。明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教育机构、各类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组织等对生活垃圾分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