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3
文档名称:

山东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培养方.pdf

格式:pdf   页数:15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山东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培养方.pdf

上传人:1520734578 2014/6/1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山东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培养方.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上级医师的带领、指导下,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临床技能,能独立处
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3、在本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
悉本学科的最新研究状况及发展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
力,在本领域中做出创新性成果;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并
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如果第一外语不是英
语,则第二外语必须选英语。
5、身心健康。
二、专业设置
1、内科学(传染病、风湿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血液病、心血管病、
呼吸系病、消化系病、肾病)
2、外科学(神经外科、骨外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心外科、
烧伤外科、整形外科)
3、儿科学(小儿内科、小儿外科)
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5、麻醉学
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临床核医学、实验
核医学)
7、神经病学
8、中西医结合临床
9、妇产科学(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生殖医学)
10、皮肤病与性病学
11、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2、急诊医学
13、耳鼻咽喉科学
14、临床检验诊断学
15、眼科学
16、肿瘤学
17、老年医学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的学制为 5 年,学习年限一般为 5-7 年。分
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硕士阶段)2 年,第二阶段(博士阶段)3 年。
四、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指导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硕博连读研
究生指导小组,由 3-5 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具有副教授及以
上职称)组成,其中应有一名校内跨学科的导师或校外导师,研究生
导师任组长。
五、学分要求
应修总学分 30 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 20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10 学分;基础性课程不少于 20 学分(含必修、选修),实践性课程
不少于 10 学分(含必修、选修)。
六、课程设置
(一)基础性课程
1、学位公共课
①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硕士阶段):3 学分
②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必修,博士阶段):2 学分
③医学英语(必修,硕士阶段):3 学分
2、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
(1)专业必修课
①学位基础课(1-2 门)
②学位专业课(2 门,硕士、博士阶段各选 1 门,分别 3 学分)根据
情况,学位专业课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之一: ①经典著作或文献阅
读:写出读书报告 3 篇,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评定成绩,每篇为 1 学
分。②由本专业组织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③由本专业(未
统一开课的)命题并组织考试,具体的考试方式由各专业自行决定。
③专题讲座Ⅰ(3 学分):参加本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并主讲 3-5 次,
由导师或导师评定小组评定成绩。
(2)专业选修课
①、专题讲座Ⅱ:学生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专题讲座,不少于 10 次,
由带教老师进行考核。 2-3 学分(5 次讲座合计 1 学分)。
②专业外语 2 学分
③实验技术课:从医学院开设的技术平台课中选修。
④科研基本训练相关理论课:研究生在进入科室进行课题研究前,原
则上必须选修《科研基本训练讲座》、《实验室安全与防护》、《实验动
物学》、《医学统计学》。(课题不需要者,经导师签字同意,可提交免
修申请)
3、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补修 1-2 门本学
科本科生必修课。补修课不计学分。
(二)实践性课程(临床实践)
临床实践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充分的、
高质量的临床实践是临床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临床
实践阶段的管理与考核,临床实践阶段按课程形式进行设置,其中二
级学科内各专业方向实践为临床实践必修课,相关学科轮转实践为临
床实践选修课。实践必修课一般不少于 3 门,每门 2-3 学分;实践选
修课一般不少于 2 门,每门 2 学分。实践课成绩≥70 分为合格。
要求每位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二
级及三级学科的专科训练,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 24 个月。研究
生的临床实践由导师组负责安排,安排(时间、科室)确定后需提交
各培养单位教育处备案,医学院负责检查,临床实践不合格者不能毕
业。
安排原则:二级学科(不含内、外科)所属的研究生,在本专业
所属的二级学科内各研究方向和相近相关学科轮转学习不少于 12 个
月,在导师所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