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H-2012-125)
采购人: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章评标方法
附件:
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政府采购公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对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2-12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分包产品名称
包号
安装地点
数量
太阳能路灯
A包
大营、塔岭、蓉花山、仙人洞、太平岭
900盏
B包
吴炉、徐岭、荷花山、长岭
900盏
C包
大郑、桂云花、步云山、兰店、光明山、城山
900盏
D包
黑岛、青堆、栗子房、鞍子山
890盏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四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太阳能路灯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和LED灯头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的供货安装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双方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政府二号办公楼)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和LED灯头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委托协议原件及以上所述相应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月日: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庄河市红岩路40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徐晓峰
联系电话:0411-89706230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红岩路928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电话:0411-89812725
传真:0411-89812725
六、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概述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财政性资金。
2
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