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一四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独立董事
第三节董事会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执行委员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会议
第八章内部控制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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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
第十三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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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99 号”文批准,由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30000000013908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24 号”
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 亿股,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邮政编码:41001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 亿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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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合规总监、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决议确
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
格。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依照稳健规范、
开拓进取、廉洁高效、提高效益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优质、高
效的服务,开拓证券市场业务,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1 亿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票均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