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
文件
郑劳社就业〔2008〕7号
关于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
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质押)贷款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上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各县(市区)支行:
现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
(质押)贷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下岗失业
人员小额担保(质押)贷款实施办法
为拓宽我市下岗失业人员融资渠道,帮助其自主创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分行开展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质押)贷款业务的通知》(郑政办文[2008]3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已领取《失业证》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联合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的负责人。
(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法人代表。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
(一)贷款额度。各类创业者自谋职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下岗失业人员联合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
的负责人贷款金额标准为每名下岗失业人员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主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贷款期限。贷款贴息期限为2年(贷款一年到期后,若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可再次申请1年期贴息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自愿申请
、自主经营、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需要贷款的,可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创业计划书》;
(4)户口本;
(5)身份证;
(6)《营业执照》;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并报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4)职工花名册;
(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个人、企业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郑州市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及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社区会同街道初审。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接到贷款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信用情况、项目市场前景、个人创业能力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张榜公示后报区劳动保障部门。
(三)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汇总,将审核结果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四)市劳动保障部门接到区劳动保障部门上报的材料后,进行最终认定,确定拟发放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
四、贷款发放和回收
(一)贷款发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