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2011年度)
项目名称环境污染与健康工作
项目编码 144049
项目承担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央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填报日期: 2010 年 12 月 9 日
项目负责人
许振成
联系电话
020-85558965
财务负责人
孙华贵
联系电话
020-85577270
单位地址
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
510655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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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预算科目
211 类 11 款 01项
项目概要
1、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
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将“开展重点区环境与健康调查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与高风险人群”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的2007-2010年阶段目标中明确指出要完成国家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
为此环境保护部牵头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本项目),以查清一批重点地区环境健康事件的真实情况,掌握这些典型区域环境污染对群众健康影响的基本状况,以澄清事实,消除疑惑,保障环境安全与群众健康,进而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与健康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本项目是《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工作的启动阶段,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实施,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为技术牵头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各省(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等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实施。
2、淮河流域环境与癌症风险评价
根据温家宝总理2004年11月10日和2006年6月12日两次批示,以及2006年8月24日国务院组织召开的各部门参与的关于淮河流域癌症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环保总局会同卫生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07年3月8日下发了《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卫疾控发[2007]89号),项目执行期为2007年至2020年。
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环保部负责牵头制定和实施淮河流域环境治理防治目标和规划,组织开展淮河流域环境致癌物及污染源调查,建立长期环境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机制;结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出针对癌症相关环境污染物的控制方案,组织制定分阶段环境综合治理措施,指导并监督沿淮地方政府实施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害状况调查
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拟深入开展重点地区环境污染与健康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环境与健康形势。调查工作包括中案例调查。为摸清底数、查明原因、提出预防和降低
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的技术途径和环境对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环境与健康基础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编制《国家环境污染物健康风险名录》物理分册;编制《国家环境污染物健康风险名录》生物分册;开展重大环境与健康问题情报分析;在已建立的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案例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2011年环境健康事件信息收集系统调研,做好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咨询工作,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有效支持。本年度的工作将分解为六个项目,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共同完成。
项目分阶段
实施计划
1、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
第一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技术和运行准备阶段,建立专项调查工作协作机制,确定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制定一系列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启动全国8个重点地区的试点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3-6月):组织开展对全国已报道的环境与健康问题突出地区开展初步勘察,筛查出拟进行重点调查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总体项目组、省级课题组和试点调查地区工作组技术人员培训。
第三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全面开展8个重点调查地区试点调查工作,进行数据处理,构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技术方法体系,建设环境与健康数据库与信息平台,编写年度调查报告。
2、淮河流域环境与癌症风险评价
第一阶段:撰写项目及专题实施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编制技术规范/手册,并通过专家论证。
第二阶段:编制示范区综合示范方案;开展项目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布置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开展特征污染物生物监测工作; 开展典型区域人群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