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常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文明办[2010]5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各有关单位同时将信息通过常熟文明网()投稿箱向常熟市文明办报送,并于每月底将信息宣传情况通过文明创建网络办公系统(http://oa./)报送常熟市文明办,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联系电话:52899197。
常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苏文办〔2010〕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苏州工业园区工委宣传办,各市、区文明办、市各有关部门,市级以上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为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提高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现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
,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阵地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会同市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社会公共文明建设进行深入报道,对文明创建各类典型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进行巡礼宣传,对植根于社会生活中的“凡人善举”进行广泛弘扬。
2.《文明苏州》简报。充分及时展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和工作情况,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形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公共文明建设及各类创建群体的工作互动联动。
3.“文明苏州”网站。“文明苏州”网(wm.)通过文明播报、主题活动、图说文明、文明视窗、文明指数、网上办公等多个栏目,反映各行各业精神文明建设新进展,充分及时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就、典型、经验和成果。
4.《现代苏州》杂志。市文明办和苏州日报报业集团《现代苏州》杂志社联合推出《文明之光》专栏,作为宣传公共文明建设以及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文明之光》专栏将以每年24期的较大体量,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和宣传文明苏州,促进城市文明发展,提升城市魅力,传播文明风尚。为充分利用好这一工作交流平台,原则上,市级以上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须至少订有一份《现代苏州》杂志。
。展示播出以宣传时政要闻、市委市政府及市文明委重点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良好行为规范,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的公益广告。
。市文明办会同市相关部门定期疏理一批户外大型公益广告阵地(如高炮、高架桥身、路旗、看板等),通过“文明苏州”网进行阵地资源公布,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各类创建先进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发布费用只涉及制作费,可以署名发布,使用广告资源的其他相关事宜由市文明办协调落实)。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创立合适的宣传阵地进行公共文明宣传。
三、工作考核
为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大局、服务决策、反映成果、促进工作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月底将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情况和发布公益广告情况向市文明办报送(信息报送联系电话:68615719,传真:68610618,邮箱:******@vip.),市文明办将按照标准统计计分,各地各部门所属单位计分同时也一并计入各地各部门总分。根据得分高低,市文明办将在年底评定信息工作优秀组织奖以及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原则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创建先进的各类群体三年内须相应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上有工作展示和宣传,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先进的信息报送、录用情况,纳入三年一度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评选考核范畴。计分考核标准如下:
、省级重点综合新闻媒体,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上刊发的新闻、信息稿件,每篇计20分。
、省级行业新闻媒体以及省文明办《江苏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上刊发的新闻、信息稿件,每篇计10分。
(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苏州广电总台各频道、频率、《现代苏州》杂志、市委宣传部《宣传信息》、市文明办《文明苏州》简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