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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考核办法
根据《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考核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在培养期内的工作业绩、学术技术水平及政治表现,激励后备人才为实现培养目标勤奋工作,根据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原则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我省各年度评选出的在培养期内的后备人才。
(二)考核原则:
、客观、明晰;
,重在业绩贡献;
“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方法:
;
,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考核相结合;
。
二、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实施。具体考核程序是:
(一)后备人才根据培养目标和年度计划,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量化指标给出各项考核内容的自评分,写出总结报告,并填写《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素质培养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
(二)所在单位的人事、科技部门负责对后备人才填报的《考核表》及自评分情况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提请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所在单位将后备人才的《考核表》报送省科技厅后,由省科技厅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采取书面考核和学科组学术交流、被考核人述职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先根据后备人才提供的《考核表》和附件材料,给出考核等次意见。对考核等次定为“优”的后备人才,组织在学科组交流发言,对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后备人才,由考核小组组织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根据交流发言和考核人述职,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五)由考核小组核定得分和考核等次,写出考核意见报省科技厅审核。省科技厅审核专家组考核结果与科技厅管理部门所了解情况不一致的,且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重新组织复核的,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六)省科技厅在云南科技信息网公布考核结果。
三、指标量化及综合评价
考核小组采取指标量化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被考核人的培养情况、业绩贡献等给出评价意见。
(一)指标量化的考核内容
⑴SCI、EI、ISTP 收录文章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每篇20分。要求附收录证明。
⑵国内核心期刊、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特邀宣读的报告的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为省委、省政府决策而提供的研究总结报告的第一作者,每篇15分。
(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br10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8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5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省(部)一等奖最高记60分, 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省(部)二等奖最高记40分, 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省(部)三等奖最高记30分, 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当年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项最高记15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证书的每项最高记3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2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15─3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45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2分,超过1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1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5分。
、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等产生的经济效益
50万元以下记10分;51-100万元记20分;101—300万元记40分;301—500万元记50分;501—999万元记70分;1000万元以上者记8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本项记分必须有会计、审计部门的证明才能记分。
、科研院所讲学每次5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重大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