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历史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与客体是一对哲学范畴,彼此互为规定,互相依存。主体、客体和对象性活动三者彼此不可分开,是一个动态整体。就概念的内涵来说,历史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进程的影响者,包括对社会发展起推进作用的人和起阻碍作用的人。历史客体是历史主体进行对象性活动的对象,主要指历史主体创造历史的活动所面对的现实基础和社会环境,它对历史主体的活动既起制约的作用,又是活动的受动者。
就概念的外延来说,历史主、客体可分若干层次:第一个层次,从人类产生到无限发展的未来的整个人类是历史主体,则其相应的历史客体便是这整个人类无限发展的对象性活动已经涉及的和将要涉及的无限的物质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类自身。第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人类(如现代人类),是历史主体,则历史客体便是该历史阶段上人类活动所涉及的自然界、社会和人类自身。第三,特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群体,如民族、阶级、政党、团体是历史主体,则历史客体是该群体的对象性活动涉及的对象,包括自然界、社会、其他群体、个人以及该群体自身。第四,特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个人是历史主体,则历史客体便是他的对象性活动所涉及的自然界、社会、群体和个人,其中包括他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