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节国民政府时期
一、全国设置概况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在全国彻底废除道级设置,撤
销京兆特别行政区,并入直隶省。民国 17 年(1928 年)6 月 20 日,改直隶省为河北省,
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将口北道所属 10 个县划入察哈尔。17 年 8 月 29 日,将河北省省
会由天津移驻北平市。同年 9 月 5 日,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特别行政区和宁夏
道辖区,分别建为热河、察哈尔、绥远、西康、宁夏 5 个省。同年 10 月,又将青海地方
和甘肃西宁道所辖地区改设青海省。18 年 1 月 30 日,将奉天省改为辽宁省,使全国设有
28 个省和外蒙古、西藏 2 个地方。同时,加强对特别市的设置,并提升为省级区划;19
年 6 月 20 日,改为院辖市。
抗战胜利()后,东北地区改为辽宁、辽北、安东、合江、松江、黑龙江、
嫩江、兴安 9 个省,台湾省也回归祖国,使全国共设 35 个省和 2 个地方。35 年 1 月 5 日,
国民政府迫于苏联的压力,被迫承认外蒙古地方独立。36 年 6 月 5 日级的院辖市,使全国共设 48 个一级地方行政区划。
国民政府实行省(地方、院辖市)、县(普通市、设治局)两级管理体制。在省以下
的政权建设上,国民政府主要抓普通市的设立和改土司、土官为县,对条件不成熟的地
方设筹建县的设治局,在原属蒙古地区仍维持旗盟制度,在滇、康边境仍有土司制度残
存,在西藏地方仍实行政教合一的地方管理系统和中央派员相结合的双轨制。21 年(1932
年)春,在省以下实行首县制,作为地区数县的召集单位。同年 10 月 10 日,在全国普
遍实行行政督察区制,遍设行政督察专员管辖数县的地盘,作为省级派出机构,行政专
员督察区又称“专区”。专区要比北京政府时期的道的范围要小。27 年,国统区 15 个省
共设 142 个专区。36 年,国统区内的专区已达 209 个。专区分为甲、乙、丙 3 个等级。
国民政府期间的二级行政区划增长很快。主要是由于创设普通市,改置土司、土官,
增划新县等因素造成的。北京政府时期,县、旗、设治局是三级区划,3 年有 1949 个,9
年增至 2048 个;而国民政府期间的 23 年,县级区划增至 2206 个(详王念伦《中华民国
疆域沿革录》),而 36 年 6 月 5 日公布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除西藏外,35 个省
共设 2016 个县,57 个普通市,40 个设治局,1 个管理局,12 个旗,合计 2246 个二级地
方行政区划(县、普通市、设治局、旗)了。县级区划在 29 年前,分为一、二、三 3 个
等级标准;29 年,国民政府行政院专门制定了县的等级标准,分为一、二、三、四、五、
六 6 个等级。
国民政府时期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图示如下:
· 421·
省专区普通市、县、设治局等
行政院直辖盟旗、土司
国
民院辖市
政
外蒙古地方盟旗
府
蒙藏委员会
西藏地方唐古忒、喇嘛官系统
二、安徽境内的具体设置
北伐战争后,北伐军兵分三路进入安徽。北伐军江右军的第六军从九江出发,民国
16 年(1927 年)2 月 4 日,克秋浦。3 月上旬,到达青阳、大通。3 月 6 日,进驻芜湖,
并将陈调元、王普所部皖军改编为北伐军北路军三十七、二十七军、新编第五军。同时,
江右军四十军从江西出发,直取安徽的祁门、黟县、休宁、泾县、南陵。3 月 9 日,克宣
城。江右军第二军第六师由福建、浙江省进军安徽。2 月 2 日,进入歙县、绩溪、旌德、
宁国,与六军在芜湖会师。3 月 17 日,占领当涂,直指南京。江左军第七军于 2 月 25 日
克宿松。接着,进军太湖、望江。8 日,攻克安庆,旋克桐城、舒城。18 日,抵达合肥,
旋击蚌埠。江左军第三十三军经英山、霍山,进入六安,并改编皖军第二混成旅为第五
独立师。4 月,江左军先后占领霍邱、正阳关、颍上、寿县、凤阳。“四· 一二”政变后,
国民政府宁、汉两方军队在安庆、九江一线对峙。自 5 月 6 日至 11 日,国民革命军分三
路进击皖中,至 6 月 20 日结束皖北战争,安徽省基本光复。7 月 25 日,南京政府宁方组
建安徽省政府。8 月 10 日,在安庆正式成立。10 月 19 日,重新改组,全面开始国民政
府在安徽的统治。与此同时,8 月 21 日,武汉国民政府在安庆成立安徽省政府,宁方政
府迁驻芜湖。9 月 24 日,宁方分三路进军安徽。10 月 25 日,再次收复安庆,定安庆为
安徽省会。11 月,宁方全面控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