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二、大厦
检查标准
一、基础管理 22 分
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2、已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3、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4、建设单位在租售大厦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6、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检查内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地规划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人防验收报告、建筑名称核准书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
4、规划变更批准文件;
5、临建房屋批准文件;
6、竣工备案表;
7、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8、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9、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10、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技术资料;
11、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1、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资料;
2、业主专有部分分户承接查验资料;
3、遗留问题处理记录;
4、竣工资料移交记录;
5、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6、房屋销售合同及附件样本;
7、开发企业向第三方承诺与物业服务有关的资料(销售承诺、设备售后服务资料等)。
1、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专项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3、专项服务合同满足物业服务合同和安全生产要求;
4、专项服务单位的选择、监督检查、评审记录。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
1、房屋及设施设备大中修管理规定;
2、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记录, 包括申请、批准、施工管理及验收记录。
评分细则
符合 1分。每一处不符合扣 分。
符合 1分。每一处不符合扣 分。
符合 1分。每一处不符合扣 分。
符合 分。没有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扣 分。
符合 分。没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扣 分。
符合 分。每一处不符合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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