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维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河南益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维修
工程地点:东风路320号
工程内容:工程清单为准
承包范围:详见范围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地方专业的质量检验规范标准、设计规范标准。
2、国家及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专人负责协调(甲方代表),监督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工期
1、有效工期:24天。
2、开工日期:2011年07月 26 日,农历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3、竣工日期:2011 年08月20 日。
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开工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如期开工;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工期可以顺延。
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6、工期顺延
(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开工条件:水、电、路通、场地平整,并提供施工场地及临时用房。
②工程量增加及设计变更造成的正常施工所需的额外工期。
③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④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⑤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⑥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⑦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发生下列情况的,工期不顺延,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①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乙方没有按期开工,甲方2日内又没有接到乙方的书面延期开工通知。
②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但甲方不组织验收隐蔽工程,造成工程延期的由甲方负责。
四、设计
(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设计变更
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②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③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设计,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④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及计价及施工依据。
⑤工程需要变更双方商定,施工中所发生的增加项目及合同没有约定的项目均按实际决算。
⑥材料价格按同期发布价格执行,人工费按同期装饰人工费发布价格调整,执行建设工程有关文件。
五、工程价款
(1)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玖仟陆百元整,¥。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2)工程价款支付:乙方进场后,运输到场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