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一) 职务 1. 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2. 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3. 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4. 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 5. 组织起草厂部文件( 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 ,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6. 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工厂大事记。 7. 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8. 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 9. 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10.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 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 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 11. 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12. 负责完成厂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二) 职权 1. 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2. 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3. 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4. 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 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6. 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 7. 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8. 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9. 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 有权根据厂长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