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级创伤生命支持
ATLS, advanced trauma life support
创伤病人死亡时间分布
数秒至数分钟(脑、脑干、高位脊髓、心脏、主动脉和大血管)
数分钟至数小时(硬膜外、下血肿、血气胸、肝脾破裂、骨盆骨折、大量失血)
数天至数周(感染、MODS)
黄金时间:强调急诊救治的重要性,在创伤后的数小时内成功的处理患者,可以使患者的死亡率、致残率将至最低。
院前急救的内容
维持气道
抗休克与止血
简单固定
转运
记录:创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机制及患者病史、病情。
院前分诊
年龄>55或<5岁
孕妇
有心脏病、肺病或免疫抑制
DM,肝硬化,肥胖,凝血性疾病
GCS<14
RR<10 OR >29
sBP<90 mmHg
连枷胸
2处以上长骨骨折
踝、腕近段骨折
头、颈、躯干、肘和膝关节以里的锐器伤
肢体瘫痪
骨盆骨折创伤合并烧伤
从机动车内抛出
同伴死亡
被抛出或翻滚的儿童
高速机动车事故(车速>64kmh,变形>50cm, 乘客车厢变形>30cm)
获救时间>20min
坠落高度>6m
翻车
撞击行人速度>8kmh
摩托车撞击>32kmh或人、车分离
依据ATLS处理病人:
优先处理最危急患者生命的情况。
不必因诊断不明确而延误有效的治疗。
病史在首次评估与诊治中不是必需的。
重大事故优先处理原则:
在受伤的患者与严重程度不超过医务人员的处理能力时,优先处理那些病情危重、多发创伤的患者。
在受伤的患者与严重程度超过了医务人员的处理能力时,优先处理那些耗时短、所需医疗人力与设备少的患者。
首次评估
A, Airway maintenance and cervical spine protection
B, Breathing and ventilation
C, Circulation and hemorrhage control
D, Disability: neurologic status
E, Exposure/Enviromental control
特殊人群优先处理原则与成人相同
儿童:所需输血量、输液量、药物剂量小,相对体表面积大。
孕妇:存在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的改变。
老人:生理功能的储备减少。存在DM,CHF,CAD,限制性或阻塞性肺病,肝病,出凝血疾病,周围血管疾病等。合并用药史。
A:维持气道与颈椎保护
视、听、感:异物,面、颌骨骨折,气管、吼骨折。(chin lift, jaw thrust)
颅脑外伤昏迷或GCS<=8
假设复合伤、昏迷患者、锁骨以上钝器伤患者存在颈椎损伤。(颈椎保护)
B:呼吸与通气支持
通过视、触、叩、听发现:张力性气胸、连枷胸、肺挫伤、大量血胸、开放性气胸。
注意:张力性气胸患者表现为呼吸困难、频速,正压通气使病情加重。
昏迷的患者气管插管-正压通气会导致气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