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用心用情当好管家——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几点思考
用心用情当好管家
——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几点思考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刚
物业管理纠纷,是目前困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所说的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指房屋的业主及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因种种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其主要表现在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管理,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的服务质量,以及收费问题上。
除此之外,物业管理纠纷还有很多其他表现,甚至一件很小的事情都会造成双方不愉快的结果。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在当好“管家”的同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也是相当关键的。下面我想就产生纠纷的原因和如何看待、处理矛盾纠纷谈点个人的看法。
发生纠纷的特殊性产生于共性之中
每件纠纷都会有其特殊情况,但总体上看,一些常见纠纷产生的原因是有其共性的。
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是很高。这是当前影响物业管理水平、造成物业管理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我曾经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搞物业管理尤其是小区的管理,是“好人不愿意干,懒人又干不了”,这确实反映了当前一些物业公司用人的状况。由于物业公司直接面对业主和住户,对人的素质尤其是管理者的素质要求很高,除了需要专门的各种服务技能外,还应具备十分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意识、“管家”意识。目前的实际情况与之相差甚远。物业管理我的一位朋友曾谈起一件事,他所居住的小区存在一些管理问题,如绿地被占、垃圾清运不及时、走廊楼梯脏乱、停车秩序混乱等,他善意地找物业公司领导提了些意见,结果遭到了那位领导的一番训斥,说他“不了解情况,不理解物业管理公司”,双方不欢而散。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处理总是就极易酿成纠纷。所以就,如果不从提高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物业管理的水平就难以提高,物业管理纠纷乳就会接连不断,而且这种纠纷往往是人为造成的。
二、开发商的前期遗留问题给物业管理工作造成了诸多困难。新建住宅小区在前期规划设计中一般都考虑得很周到,从住宅功能、配套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都给人以舒适、优美、方便的良好概念,在销售时,也作了很多承诺,但交屋之后,业主发现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差距,这时业主已很难与开发商接触,只能将怨言发泄到物业管理公司身上,而物业管理公司又难以解决这类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如有的小区在销售中宣传为“绿色家园”,业主入住时看到绿化没到位,小区内环境比较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予以解决。居室也有这种情况,业主购房时对样板间及厨卫设施都有好的印象,交屋后发现差距很大。业主找物业管理公司似乎也有道理,他们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从开发商手里接收楼宇时,应该验收并解决这些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则有苦难言,由于受人员及条件所限,在接收时一般只是对公共设施、设备部分验收得细一些,其他则只是表面看一看,而开发商承诺的绿化、健身设施等一时做一到位,物业管理公司只能督促,自己是难以解决的。
三、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社会支持不够。这个问题在北京地区尤为明显。我曾去过广州、深圳,那里的住宅小区很少有居民不交物业费的,因为大家的商业观念比较成熟,认为自己付费及获取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如同买卖关系一样,是十分正常的,因此物业管理工作也比较好做。在北京地区则不是这样,许多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还难以认同。一方面政府规定的物业管理已经很低,居民仍然不愿意支付;另一方面物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