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组组长:吴艳秋主讲人:李文晶组员:张荧倩李文晶李国胜杨凯敏股份公司的祖先是 18世纪发展起来的“合股公司”, 合股公司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的,它无须得到政府的“特许状”,而且它的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只负有限责任。 17世纪末到 18世纪初,英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兴盛时期,也出现了作为股份公司萌芽的合股公司, 但其发展却不是一帆风顺的,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将英国股份公司的发展带入了迷途。英国南海公司案发生在 1720 年,是世界证券市场首例由过度投机引起的经济事件, “泡沫经济”一词也是源于此案。一、前言二、案情回顾 1718 年英国国家债务总额累积达到了 3100 万英镑。为了迅速筹集还债资金,不堪重负的英国政府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把“南海公司”的股票卖给公众。 1719 年英国政府允许中奖债券与南海公司股票进行转换, 随着南美贸易障碍的清除,加之公众对股价上扬的预期,促进了债券向股票的转换,进而又带动股价的上升。 1711 年“南海公司”成立于 1711 年,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便于英国政府对南美洲进行贸易扩张。当时英国战争负债有一亿英镑,为了应付债券,南海公司与英国政府协议债券重组计划,由南海公司认购总价值近 1000 万英镑的政府债券。 1720 年南海公司承诺接收全部国债, 作为交易条件, 政府逐年向公司偿还。为了刺激股票的发行,南海公司允许投资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新股票。 1720 年6月为了制止各类“泡沫公司”的膨胀,英国国会通过了“泡沫法案”, 即“取缔投机行为和诈骗团体法”,严格限制股份公司的申请, 同时还取消了业已授予一些公司的特许权。编制美丽的谎言得到特许权泡沫破灭三、案件分析南海泡沫事件实际上缘于金融工具创新,它通过债券兑换股票的方式化解债务危机。这种金融工具创新理论由法国约翰·劳首创。与同期的英国一样,法国在 18世纪 20年代政府面临着严峻的财政困难, 30亿利弗尔的国债的兑付压力、货币与资本大量外流、连年歉收和税收减少。为了化解财政危机,约翰·劳建议允许用国债的票面值来购买一家贸易公司的股票。由于国债在市场上的价格还不及其面值的一半,所以绝大多数的债券持有人都迫切地想将手中的债券换成公司股票。相应地,法国公债骤然减少,政府兑付债券的压力减缓。约翰·劳的金融工具创新理论应用的成功,很快为面临同样债务危机的英国所借鉴,南海公司的发迹与政府债券向公司股票转换的金融创新工具的运用密切相关。如果运用得当,既可以减缓政府兑付债券的压力,也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如果运用不当,企业没有确定的发展前景和业绩支撑,就会形成泡沫。四、问题讨论 1、南海公司破产的原因。 2、南海公司通过散布谣言的方式来美化公司未来的收益,而并没有一些实质上的证明,为什么公众会如此相信呢? 3、根据史实,直到南海公司泡沫迸裂之际,其筹资活动也未完成。从其账目上很难发现南海公司股票的败象,但为什么具有雄厚实力并且得到了英国王室和议会支持的公司竟然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直接导致南海公司破产的原因首先是受约翰?劳(John Law) 的计划在法国成败的影响。英国政府与南海公司的合作是借鉴法国金融大臣约翰?劳为法国政府解决债务危机的方法。 1720 年6月,英国《泡沫公司取缔法》通过后,投机商的资金即刻向海外转移,加之此间巴黎盛传劳的计划已经实现了振兴法国目的, 流入伦敦的现金复归巴黎,增大了伦敦市场指数下调的压力。其次是适得其反的《泡沫公司取缔法》。《泡沫公司取缔法》本意是南海公司为了减少伦敦资本市场的竞争对手,利用公司在政界的盟友支持和推动而通过的一部法案。令南海公司管理层始料不及的是,该法案的实施导致了英国的投资商将大量的资金转移海外,特别是流向对新设股份公司限制不甚严格的国家和地区, 巨额资本外逃引起了伦敦市场股价下挫。再者是开户银行倒闭。在股价下跌时,为避免发生清偿危机,南海公司与英格兰银行约定, 英格兰银行以每股 400 英镑的标准来支持它的股票, 并持有它的有担保债务发行的一大部分。不过, 当南海公司的资金存储机构斯沃德布莱德银行倒闭时,英格兰银行便即刻毁约,这一保护线也旋即遭到突破。此外是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与套利。据国会组织的 13人特别委员会调查显示,该公司会计记录严重失实。经审计师查尔斯?司奈尔对南海公司的分公司索布里奇商社会计帐目的审计更清楚地表明该公司确实存在舞弊行为。同时,该公司管理当局还涉嫌操纵股市,并通过多种手段调节股市,以期靠信息欺诈来维持股价。 1、政府信用的价值作用。从深层次看,南海公司股票价值的每一次升值都伴随着政府信用的支持。于 1711 年创立的南海公司,最初是以发展南大西洋贸易为目的,从事黑奴买卖和海外贸易活动,虽经近 10年的经营,但业绩平平。到 1719 年,南海公司开始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