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研究生会章程
厦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ﻭﻪ ﻭ
第一章 总 则ﻭ
第一条 厦门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校性研究生群众组织,是厦门大学党委、行政联系广大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本会接受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ﻪ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服务于全体研究生、服务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祖国建设为己任,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拓展研究生的思想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ﻭ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和任务
ﻪ 本会宗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协助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全校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为把厦门大学早日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ﻪ 本会任务ﻭ
,结合本校研究生工作的发展趋势,协助校党委开展研究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全校研究生的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
,维护校纪校规,带领广大研究生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学****生活环境。
ﻪ 3。坚持“团结、奉献、进取、创新"的工作理念,以扩大组织的有效覆盖为基础,以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打造学术精品项目,全面繁荣校园文化,倡导投身社会实践,竭诚服务于广大研究生。ﻭ
、学校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表达和维护本校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本着“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方式全心全意为ﻭ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其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五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厦门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和厦门市学生联合会.
ﻪ 第二章 会 员ﻭ
第六条 凡是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ﻪ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ﻭ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ﻭ
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ﻭﻪ 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ﻭﻪ 要求本会保障其正当权益,提供与其成长、成才相关服务的权利。ﻭﻪ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ﻭﻪ 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严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勤奋学****全面发展,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科研任务;
ﻪ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ﻭﻪ 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ﻭﻪ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ﻪ 第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ﻭ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由校研究生会委员会提议,经校党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