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各自经济利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标准,达成合约:
一、乙方应具有以下基础前提条件:
(1)乙方对该专案已经完成书面可行性建设方案和商业实施方案;
(2)该项目已经政府同意并同意进行建设和经营;
(3)乙方对该项目具有正当、独立的建设权和经营权;
(4)乙方能够独立落实并完成项目投资各项基础实施条件并提供办理的相关手续;
(5)乙方对于向甲方(投资人)就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书面档的真实、正当和有效性能够负担法律责任,并有经济实力和甲方共同完成投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成本;
二、在乙方提供相关项目资料后,甲方认为乙方有能力满足上述第一条款的全部内容,则开始实施以下协议条款:
三、甲方和乙方就项目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为 亿元人民币,乙方需甲方对该项目投入前期资金 亿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合作期为 年;
五、甲乙双方合作,甲方认可对该项目投入现汇为合作条件,乙方认能够自有资产或项目资产(包含项目建设权和经营权、对该项目已投入资产、该项目预期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经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及投资资本金偿还抵押和向甲方利润分配保障。乙方确定在合作期内自有项目标净收益值为 亿元人民币(甲方认可乙方就该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
六、甲方向乙方项目现汇投入币种为 币,按投入当期汇率兑换人民币,多出兑换金额由甲方即时收回;
七、甲乙双方就专案合作,建成后专案总资产全部权明确归属于乙方全部;
八、甲乙双方合作,乙方可依据众多会计师事务所中可能实际出现的最低收费价格和甲方每次有可能投入的实际合作资金(首次为 万元整)为上限来确定每次最高评定价值,并办理资产评定的相关手续和支付评定费用。乙方专案经营现实状况需在签约所在地并由具有国际专业水准机构进行评定和审计,经甲方确定后作为投资法律保障,在和乙方办理合作抵押手续以后,即时投入合作资本(相关专业评定和审计机构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假如甲方依据境内专业律师机构出具的相关尽职调查汇报认为乙方的情况比较特殊,即使未做评定和审计,但已可依据乙方所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和甲方去乙方所在地所进行的前期实地考察,确定乙方具有投资条件,则在乙方能够以现实自有资产或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并和甲方办理合作抵押手续以后,甲方应将首批合作资金 万元在 个工作日内以甲乙双方认可的方法投入,余款按乙方依据项目专案建设进度向甲方提出相关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回函确定后分批投入(乙方能够负担甲方去乙方项目所在地办理合作抵押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或为甲方报销相关差旅费用);
九、甲方对乙方项目投资,在双方约定合作期内,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每十二个月 %的投资收益百分比和甲方实际投入资金数量,每十二个月向甲方分配经营利润,直至合作期满;
十、甲乙双方合作期内,乙方自由计划偿还甲方投入资本金,于合作期满时,乙方需无条件全额偿还甲方投入资本金;
十一、甲方责任:
1、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经初步论证后,如认为乙方的项目有考察的必须,则应向乙方发出考察的通知,在得到乙方的回函确定后,由乙方支付费用,为甲方安排相关考察人员的差旅事宜,但不予提供现金给甲方自行使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