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简单的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
合作意向书
甲方:乙方: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当地的普及和推广,甲、乙双方就乙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项目标建设及运行开展合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就此一致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甲方是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其配套设施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关键提供表现我国外优秀技术水平的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桩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制造及运行维护等一揽子处理方案及相关实施方案,而且有能力实施上述方案和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对应项目管理服务;
二、甲方同意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关充电装置建设的咨询和计划、工程设计、项目筹备等服务,且不将相关内容披露给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承诺将依法提供充电项目建设场地,且愿意和甲方进行充电装置项目标合作;
四、相关政府配套设施等事宜将由甲方配合乙方或双方共同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提议;
五、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一周内成立项目合作筹备联络处,共同开展项目筹备的各项工作,落实项目方案和双方合作的协议等事宜。联络处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负担。联络处的人员由双方共同委派人员组成;
六、就上述项目合作内容的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筹备期间深入完善。
七、本合作意向书的使用期为六个月,在使用期内双方全部将遵守各自在本协议中的承诺,本合作意向书存续期间或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得基于本意向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八、本合作意向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21年 1 月 日 2021年 1月 日
投资合作意向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满足我国市场需要,发展外向型经济,依据中国合作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项目,达成以下意向,并共同遵守实施:
一、合作事项:
1、合作企业名称暂定为:
2、合作地点:省市
3、项目投资:楼体亮化工程和广告载体建设费
4、乙方所投入资金将进行甲方楼体亮化和广告载体建设并取得广告载体经营权。
二、合作内容:
1、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年,即自20 年月日至20年月 日。
双方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不然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续约处理。
2、合作方法
乙方按长春市管理部门相关同意文件要求出资建设、经营、管理该广告牌。甲方分担广告审批及相关费用。双方在签署协议后。双方审批完广告载体及亮化工程手续后视为协议成立,乙方进行甲方的楼体亮化和广告载体建设。
3、楼体亮化及广告载体范围
乙方进行甲方的楼体亮化楼体分别为1号、2号和6号;广告载体在1号楼。
4、楼体亮化简易说明
楼体整体造型采取泛光照明;上海亚明投光灯;楼体轮廓照明;香港伟来幻彩灯。安后期效果图为准。
三、甲方责任:
1、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需真实、完整、正当、有效;
2、负责落实该项目标前期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准备工作,负责办理广告载体相关手续。
3、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使用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建立合作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亮化工程和广告载体建设费用;
3、负责聘任或委托独立的权威机构及教授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论证和审查,向乙方提出相关意见;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推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和双方在谈判中所包括到此项目标一切言行均包含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决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议正式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后来六十工作日止;
4、保密条款适合用于双方全部包括到此项目标人员及双方因为其它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取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
6、若双方在此项目动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该项目标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收方有关这些资料所做的统计等文件也应立刻销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确保对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完整、正当、有效,不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标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决意向书自行终止;
2、在项目动作过程中,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