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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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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花开花落 2021/2/21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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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 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 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 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 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 员。
一、规范性问题
1999年12月,王安京以留学生身份出资设立外资企业科蓝 有限;2012年9月,公司转为内资企业;期间科蓝有限发生过四次 增资。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王安京1999年设立外资企业的合 法合规性,设立外资企业的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京政发[1999]14号)于2002年废止后 对发行人外资身份及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产生影响; (2)补充
说明科蓝有限设立和上述四次增资通过美国科蓝或叶菲投入到公司 的情形以及历次未分配利润及储备基金转增注册资本情形是否符合 当时外资、外汇管理、税收等相关规定,是否取得相关有权机关的 批准,王安京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 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3)补充说明科蓝有限在上述四次增资 时通过了出资人决议或总经理决议,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定的 外资企业应履行的内部决策、审批等法定程序;(4)补充说明科蓝 有限由外资独资企业变成内资企业过程中,是否取得相关有权机关 的批准,转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5)补充说明王安京是否取得美 国国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 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2012年11月到2014年12月期间,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
增资的方式先后引入科蓝盛合、科蓝盈众、乾兀启明、上海文化基 金、孙湘燕、科蓝金投、科蓝海联、科蓝银科、科蓝融创、广州司 浦林、杭州兆富、杭州先锋、济宁先锋和杭州太一等股东;
2014年
12月乾元启明将其持有股份全部转让给深圳君创。请发行人:( 1)
补充说明股权转让的背景、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2)将上述机构股 东追溯到白然人或国有控股主体,说明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
股情形,各层股东是否适格,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存在关联 关系;(3)披露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性行动人;(4)补充 说明科蓝盈众、科蓝金投、科蓝海联、科蓝银科、科蓝融创的合伙 人在发行人处任职的情况,上述人员的遴选原则,股权转让是否存 在其它额外条件、约定或限制性条款;(5)补充说明乾元启明转让 给深圳君创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6)补充说
明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的重要对外投资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 联方、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7)补充说明引
入上述股东的目的,其对发行人业务、技术以及公司管理等方面发 挥的作用及具体影响;(8)补充说明王安京股权转让所得资金的用 途,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发行人及其客户、供应商的情形。请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 确意见。
2012年12月,发行人引入上海文化基金作为股东,上海文
%的股份,本次发行保荐人海通证券全资子 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上海文化基金 %的
出资。根据保荐工作报告,海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于 2015年初 首次与科蓝软件进行业务接触并签订辅导协议。请发行人:(1)补 充说明海通证券实质开展相关业务的时间,是否存在先实质开展业
务、后签署辅导协议的情形,是否符合保荐监管有关要求;(2)补 充说明海通证券在发行人间接拥有权益对保荐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3)补充说明上海文化基金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属于国有股份, 是否需要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 查,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发行人报告期的关联方包括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董事王方圆
与其母亲共同投资的企业太空行教育,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王鹏控制 的企业咸阳科堀林果业有限公司、持股 10%的福建龙祥旅游综合开 发有限公司。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报 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有,说 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上述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 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2)请进一步核查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亲属的对外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