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协议签署的期限劳动协议签署标准
一、劳动协议中试用期该怎么约定
劳动协议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协议的期限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它是劳动协议期限的组成部分。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条例》要求不一样的协议期限能够约定不一样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出6个月。劳动协议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协议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15日;劳动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30日;劳动协议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60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内。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酬劳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违反劳动协议试用期要求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更正,并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不合适试用期间的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只签署试用期协议及试用期的约定
劳动协议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协议期限,即只签署试用期协议的,劳动者要求约定协议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协议期限。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协议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相关试用期要求中试用期期限所对应的劳动协议期限来确定劳动协议期限。
二、签署劳动协议的标准是什么
1、遵照正当标准,就是签订劳动协议必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它包含:签订劳动协议的主体必需正当,作为用人单位,必需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机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需是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劳动协议的内容必需正当,劳动协议程式条款全部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不得分割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协议签订的形式和程序必需正当。
2、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标准。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署劳动协议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