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内监督条例对照检查材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 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 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 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 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 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 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 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 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 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提出 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 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 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 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 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 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 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
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 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丛生,最 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的现象已经引起了 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 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 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 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 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 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 和报告制度、党委常委和纪委常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 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
《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 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 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 惩治***、遏止***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 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恢复并增 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两个条例的有些规定却无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 主。《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 定相反的意见。”《处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把所谓“组 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 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和“坚持资产阶
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 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都列为必须处分的对象,而且列 为具体分则的第一、二条。这样做就必然会压制党内的不同声音, 阻碍党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的专制之风。这是与发展党内民主 相抵触的。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和行动上当然应该服从党 中央的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发表自己的 不同意见。中央的决定,即使通过前曾经广泛征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