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是在校领导和团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成立的,她为87中学增添了活力和***,使广大学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让思绪驰骋。依据本社团的部分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好的管理社团及以后的社团发展建设,并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制订该章程:
一 总则
1、“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提倡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和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2、“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
3、“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专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专长为工作目标。
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
二 社团范围
关键以87中学
6、7年级为主,根据“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
三、入会条件:
1、自愿为标准,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含有87中学正式学籍,认可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爱好,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主动向上;
入社程序:
4、提出入社申请;
5、由社团实施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社团组员权利:
1、享受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提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社团活动;
4、入社自由和退会自由;
5、社团组员有权取得社团提供的相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通常“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含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参与活动权:即“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能够参与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取得节目制作权:即通常“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假如训练刻苦,全部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五、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相关要求,实施本社团的决议,参加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要求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它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依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3、维护社团的正当利益;
4、社团组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主动为社团服务;
5、社团组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6、社团组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7、必需按时参与“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
8、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
9、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与举行的社员大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
六、财务制度:
为确保“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要求以下事项:
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需交纳社费,社费关键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置,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它活动相关的费用; 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一管理;
每次购置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置。相关收据需上交方便后来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
社员能够监督社团制度
1、社团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