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
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2013]第 号
吉林光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
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吉林光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13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 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 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3918)评估价值为:57868. 25元。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吉林光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4142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4142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41432
2013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
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13]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 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3918)价值进行了评价。 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 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13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 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 据。
二、 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 车牌号:吉A A3918,排气量1. 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4520, 车架号:071405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13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 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 评估原则:
1、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 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 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 评估依据:
1、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 约定书》。
2、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 范意见(试行)》;
3、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 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 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 《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 国资办发(1992) 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
7、 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3918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 (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 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二重置成本
X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 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 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 评估过程:
1、 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 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 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 证有关原始资料;
4、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对待评资产进行现场鉴定、核 实和必要的产权验证等原始资料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 产评估程序;
5、 估算评估结果;
6、 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 价值;
7、 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 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 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 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 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二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XXX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 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